| 开放日期 |
本计划成立后每周一(如遇非工作日,则该日不开放参与和退出,且不顺延)为开放日。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本计划无认购费。 |
| 申购费率 |
0% |
| 申购费率说明 |
本计划参与费率为0%。 |
| 赎回费率 |
1.00% |
| 赎回费率说明 |
本计划对持有期不满365(不含)个自然日的份额,收取退出费,退出费率为1%;对于持有期超过365(含)个自然日的份额,不收取退出费。退出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列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
| 赎回限制 |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计划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高于人民币30万元时,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份额持有人在部分退出后持有的本计划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含)的,必须选择一次性退出全部本计划份额,份额持有人没有一次性全部退出所持份额的,管理人应将该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做全部退出处理。 |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
合同暂未说明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管理人在T+1日内对T日(此处的T日指退出开放日)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若份额持有人退出申请确认成功,管理人应在T+ 3个工作日内将退出款项从托管账户划往注册登记机构,再由注册登记机构划往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向份额持有人支付。 |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 追加最低金额 |
1000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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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
| 管理费说明 |
固定管理费:费率为0.5%/年,按每年 365日,每日计提,按自然季度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每个自然季初的第五个工作日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固定管理费计算公式: H=E×0.5%÷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 固定管理费首日计提时,以本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时的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为计提基准。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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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 托管费说明 |
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费,费率为0.02%/年,按每年365日,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自然季季末,按自然季度支付。 (1)托管费计算公式: H=E×0.02%÷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净值 托管费首日计提时,以本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时的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为计提基准。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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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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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绩报酬提取原则: 本计划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就投资者每笔认购/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就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按约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 (1)业绩报酬计算期间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收益超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2)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分配,即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份额退出或份额清算。 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计提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即按照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认购/参与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退出的方式确定该笔投资的认购/参与和退出的份额与对应的金额,且仅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分配金额中扣除,当分配金额低于应提取的业绩报酬时,业绩报酬以分配金额为限。业绩报酬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带来的收益和损失归入计划资产。 2.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与计提比例: (1)本计划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5%(年化); (2)本计划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期间收益超过同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的0%。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份额退出或份额清算。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5%/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过基准,超出部分的100%归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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