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日期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每周一和周三为开放参与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参与业务;
投资者参与本集合计划持有每笔份额的天数不得少于180天(含180天),募集期参与的从成立日起计算持有期天数。
本集合计划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开放退出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投资者持有天数满180天的份额办理退出业务(红利再投资而来的份额不受每笔份额持有天数不得少于180天(含180天)的限制,可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放退出)。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认购费率:0%。 |
| 赎回费率 |
0.10% |
| 赎回费率说明 |
投资者在满足持有每笔份额的天数不得少于180天(含180天)的基础上(募集期参与的从成立日起计算持有期天数),投资者可以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时,须按退出份额的持有期限缴纳退出费并计入集合计划资产,具体退出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T)(天指自然日) 退出费率(%) T<365天 0.1 T≥365天 0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调减退出费率,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
| 赎回限制 |
投资者单笔退出最低份额为1000份。投资者在开放日(如有)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其退出后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应当不低于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最低参与金额,即3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低于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时,需要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一次性全部退出。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投资者向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提出的退出申请确认后,退出款项将在T+【3】日内从托管账户划出。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 起购金额 |
40万元 |
| 追加最低金额 |
1000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60% |
| 管理费说明 |
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6】%/年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式: H=E×【0.6】%/年÷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 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管理费自集合计划成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每自然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当个自然季度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02% |
| 托管费说明 |
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2】%/年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式: H=E×【0.02】%/年÷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托管费自集合计划成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每自然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当个自然季度托管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
5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提取不得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业绩报酬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6个月一次。因投资者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前述提取频率的限制。 每笔参与份额以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以下简称“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如该笔参与份额不存在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则募集期参与的为注册登记机构份额注册登记日,存续期参与的为份额参与日,下同)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的年化收益率,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具体为:50%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收益分配确认日、投资者退出确认日或计划终止日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7.0%/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出基准,超出部分的50%归持有人。 |
|
免责声明:好买基金网不对该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资人及其它相关人士应谨慎核实相关信息,据此操作和投资,风险自负。
|
起投门槛低:40万元起投,最低追加金额为1千元; 流动性灵活:每周开放申购,每月开放赎回,锁定期180天,超过365天无退出费; 管理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的子公司,截至2025年03月31日,资产管理规模(净值规模)达到12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