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日期 |
本集合计划投资运作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具体开放期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开放期可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如遇节假日,则依次顺延。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本集合计划认购费率为0。 |
| 申购费率 |
0% |
| 申购费率说明 |
本资产管理计划不设置参与费用。 |
| 封闭期 |
本集合计划除管理人约定的开放期外,其余皆为封闭期 |
| 赎回费率 |
0.00% |
| 赎回费率说明 |
本资产管理计划不设置退出费用。 |
| 赎回限制 |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高于30万元时,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可对份额全部退出或者部分退出;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其退出后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应当不低于30万元。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低于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时,需要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一次性全部退出。
当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确认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将致使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其所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低于30万元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应当将该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持剩余份额做全部退出处理。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退出申请确认成功后,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将在退出确认日(T+1日)后1个工作日(T+2日)内支付退出款项。 |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 追加最低金额 |
1万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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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
| 管理费说明 |
管理人按前一自然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 H=E×0.70%÷365 H为每日集合计划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自然日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管理费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日计提(成立日的计费基准为实收资本),逐日累计至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自然季度末月最后5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付指令(指令中注明计费截止日),托管人复核后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01% |
| 托管费说明 |
托管费按前一自然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 H=E×0.01%÷365 H为每日集合计划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自然日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托管费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日计提(成立日的计费基准为实收资本),逐日累计至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自然季度末月最后5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划付指令(指令中注明计费截止日),托管人复核后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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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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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在集合计划分红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全部或部分退出集合计划、集合计划终止日(或提前终止日),管理人按投资者每笔份额或计划终止时所持有份额在该期间超过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以上部分按照60%的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本集合计划按投资者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在投资者退出和本集合计划终止时,业绩报酬分别按投资者退出份额和计划终止时持有的份额计算。如退出份额为一笔参与份额的一部分,则将该部分退出份额视为一笔退出份额进行核算。 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权益登记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在投资者退出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或清算资产中扣除。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6个月一次。因投资者退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按照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提取频率的限制。 管理人将在推广期公告中向投资者披露本集合计划适用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Ki)。每次开放期前,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报酬计提标准Ki,并于开放期前5个工作日在管理人官网公告下一个封闭运作期间的业绩报酬计提标准。 资产管理人特别声明: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不是保证收益率。投资者确认并充分了解,本合同提及的及管理人网站公告的本集合计划相关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仅为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和依据,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对投资者本金及收益状况的任何预测、承诺或担保,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保证受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面临无法取得相应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业绩报酬计算方法、计提比例和提取频率 以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不存在,推广期参与的为计划成立日,存续期参与的为参与当日,下同)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化收益率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 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分红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全部或部分退出集合计划、集合计划终止日(或提前终止日)。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分红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全部或部分退出集合计划、集合计划终止日(或提前终止日)。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2.7%/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出基准,超出部分的40%归持有人 |
| 预警线 |
0.92 |
| 止损线 |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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