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日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时间为5个工作日,第1个工作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后4个工作日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具体开放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认购费。 |
| 封闭期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除开放期以外其余都是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 赎回费率 |
0.00% |
| 赎回费率说明 |
退出费率:0(违约退出情形下的退出费率和退出费用计算方式由本合同另行约定) |
| 赎回限制 |
投资者在本集合计划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应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且参与金额应满足集合计划最低参与金额限制(不含参与费用),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除外。投资者部分退出集合计划的,其退出后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应当不低于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最低参与金额30万元。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低于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30万元时,需要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一次性全部退出。
委托人在某一开放日内的退出次数不受限制。 |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
投资者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的开放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可以办理退出业务。此外,若本合同发生变更,且在合同变更公告日起至合同变更生效日内无开放期的,则管理人将设置临时开放期,接受委托人的赎回申请。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退出办理的日期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委托人的退出申请确认后,退出款项将在T+2日内从托管账户划出。 |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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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
| 管理费说明 |
管理费按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年化费率计算,成立日当日按照成立规模计提管理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5%÷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季度初由资产管理人向资产托管人发送上一季度管理费划款指令,资产托管人复核后于五个工作日之内,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产管理人。若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则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的首个工作日支付。集合计划终止后,依据清算程序支付管理人尚未支付的管理费。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02% |
| 托管费说明 |
托管费按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2%年化费率计算,成立日当日按照成立规模计提托管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02%÷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托管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季度初由资产管理人向资产托管人发送上一季度托管费划款指令,资产托管人复核后于五个工作日之内,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产托管人。若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则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的首个工作日支付。集合计划终止后,依据清算程序支付托管人尚未支付的托管费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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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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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合计划当前运作周期到期日之前,由管理人公告下个运作周期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K以及业绩报酬计提比例X。其中,首个运作周期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K以及业绩报酬计提比例X将于初始募集期由管理人公告。业绩报酬计提比例X不超过【50】%,如果监管对业绩报酬计提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若委托人在该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S小于或等于该期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K,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若在该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S大于该期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K,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的收益以业绩报酬计提比例X计提业绩报酬,剩余部分归委托人所有。 业绩报酬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实际年化收益率S 计提比例 S≤K 0 S>K X 本集合计划在分红日计提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金额上限为分红金额;即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报酬金额大于该次分红金额的,该次业绩报酬金额以分红金额为限,超出部分管理人予以免收。 业绩报酬的提取频率不超过6个月一次,因投资者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上述提取频率的限制。 业绩报酬的支付,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发送的业绩报酬划付指令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由于涉及注册登记数据,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由管理人完成,托管人不承担复核业绩报酬的责任。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本计划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5%/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出基准,超出部分的50%归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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