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日期 |
每周开放,开放日固定为每周三(遇节假日不开放)。无锁定期,无退出费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认购费 |
| 申购费率 |
0% |
| 申购费率说明 |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申购费 |
| 封闭期 |
本计划除开放期外,其余皆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 |
| 赎回费率 |
0.00% |
| 赎回费率说明 |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退出费 |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
退出在开放期内办理。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管理人确认投资者退出申请后,退出款项将在T+5日内划出本集合计划托管户。 |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 追加最低金额 |
1万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50% |
| 管理费说明 |
固定管理费:0.50%/年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计算,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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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 托管费说明 |
托管费:0.02%/年 按前一日资产净值计算,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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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
管理人于业绩报酬计提日,将按份额认(申)购时间的不同,针对投资者每笔份额分别核 算其业绩报酬核算期。业绩报酬核算期是指针对投资者所持有的每笔份额,自上一个业绩报 酬计提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期间。如业绩报酬核算期中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不存在, 则为本集合计划成立日或投资者该笔份额申购确认日。 管理人根据当个业绩报酬核算期的投资者每笔份额实际年化收益率(R) 情况,分段计 提业绩报酬 (H), 投资者所持份额以认(申)购时间的不同分别进行业绩报酬的核算和计提, 具体计提规则如下: 实际年化收益率(R)| 计提比例 | 业绩报酬(H)计提规则 R≤S1 | 0 | H=0,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为零; S1<R≤S2 | 30% | H=(R-S1)×30%×C×N/365; R>S2 | 50% | H=(S2-S1)×30%×C×N/365+(R- S2)×50%×C×N/365; S1 、S2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在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管理人有权 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在开放期对集合计划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予以调整,具体以管理人开 放公告为准。 本集合计划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仅作为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依据,并非管理人向投 资者做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投资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本 集合计划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 险。 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和本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日的,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为符 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全部份额根据上述约定计算的业绩报酬之和;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投资 者份额退出日的,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为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全部退出份额根据上述约定 计算的业绩报酬之和。因涉及申购赎回数据,管理人的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由管理人 完成,托管人不承担复核责任。业绩报酬计提结束后,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托 管人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6个月一次,但因投资者退出集合计划,管理 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除外。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投资者份额退出日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清算分配日(含二次清算分配日)。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2.7%/年、3.7%/年。 若实际年化收益超过2.7%但不超过3.7%,超出2.7%的部分的70%归持有人;若实际年化收益超过3.7%,年化收益在2.7-3.7%的部分由70%归持有人,超出3.7%的部分的50%归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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