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日期 |
产品成立后首个开放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首个开放期后,每周三、周四开放,如遇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开放的当周开放日不递延。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本计划的认购费率为【0%】。 |
| 申购费率 |
0% |
| 申购费率说明 |
本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费率为【0%】。 |
| 封闭期 |
本集合计划除开放期外原则上都是封闭期。封闭期内原则上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管理人公告临时开放的情况除外)。 |
| 赎回费率 |
0.00% |
| 赎回费率说明 |
本资产管理计划退出费率为【0%】。 |
| 赎回限制 |
当份额持有人部分退出集合计划的,其退出后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应当不低于最低参与金额【30】万元。当份额持有人申请部分退出集合计划份额将致使其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以开放日计划份额净值计价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低于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30】万元时,份额持有人应当一次性全部退出集合计划份额。份额持有人没有一次性全部退出持有份额的,管理人应当将该投资者所持份额一次性做强制退出处理,不允许部分退出。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正常情况下,将在退出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退出款项。 |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 追加最低金额 |
1万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60% |
| 管理费说明 |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每日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为: Hm=E×【0.60%】÷365 Hm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后第二日起计提管理费。管理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给管理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托管人按管理人指令将上个季度计提的管理费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划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情况,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
0.01% |
| 托管费说明 |
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为: Hb=E×【0.01%】÷365 Hb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后第二日起计提托管费。托管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给托管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托管人按管理人指令将上个季度计提的托管费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情况,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
6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
1)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管理人在本集合计划发行前或开放前确定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管理人在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时,公告新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下一次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之前,都以该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仅作为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的标准,并不是对本集合计划投资业绩的承诺。 2)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A、同一投资者不同时间多次参与的,对投资者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B、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本集合计划分红确认日、每笔份额退出确认日和计划清算日提取业绩报酬; C、在分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当分红金额不足以扣除业绩报酬时,以分红金额为限进行扣除; D、在每笔份额退出或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或清算资金中扣除; E、投资者申请退出时,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者每笔份额参与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退出的方式确定退出份额,计算并提取退出份额对应的业绩报酬。 3)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在计划分红、份额退出及计划终止时,管理人计算每笔份额持有期的年化收益率,作为计算业绩报酬的依据。当每笔份额持有期的年化收益率低于管理人公布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时,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当每笔份额持有期的年化收益率等于或高于管理人公布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时,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收益收取【60】%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为本集合计划分红除息日(如有)、份额退出申请日、计划终止日;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分红确认日(如有)、份额退出确认日或计划清算日。业绩报酬的计提,以上一个发生过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以下简称“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的期间为基准;如投资者该笔份额未发生过业绩报酬计提,募集期参与的,以本集合计划成立日为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和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存续期参与的,以参与申请日为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以参与确认日为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下同。投资者退出时,按照“先进先出”法,分别计算每笔参与份额应收的管理人业绩报酬。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计提条件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Y)的计提公式 R≥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60】% 注:若投资者持有计划份额期间,发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需分别计算调整前后不同时间区间内的年化收益率及业绩报酬,并加总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 Y=业绩报酬; N=业绩报酬计提日投资者每笔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份额数量; =投资者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单位净值。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本集合计划分红确认日、每笔份额退出确认日和计划清算日提取业绩报酬;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2.8%/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出基准,超出部分的40%归持有人 |
|
免责声明:好买基金网不对该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资人及其它相关人士应谨慎核实相关信息,据此操作和投资,风险自负。
|
国资背景的管理人:河北国资委背景的上市券商,注册资本32.45亿,主体信用评级AAA; 管理团队经验丰富:管理团队来自大型金融机构,有百亿规模资产管理经验; 流动性与收益平衡:30万起投,周度开放,滚动锁定180天,无申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