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鑫证券东家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开放期 |
开放期可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本集合计划原则上定期开放,本计划首个封闭期为成立之日起4个月,首个封闭期满后,首月的前3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参与期,之后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3个工作日(该月的27日、28日、2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开放期投资者可办理参与业务、但仅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退出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
锁定期 |
锁定3个月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追加最低金额 |
1万元 |
认购费率 |
0.00% |
管理费率
基金管理费,部分基金还有托管费,外包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等,详细费用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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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
托管费率
年托管费费率为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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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业绩报酬计提率
业绩报酬计提日:本计划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分红日、投资者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业绩报酬应当从分红资金、退出资金或清算资金中提取;
业绩报酬的计提,以上一个实际提取到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以下简称“ 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如投资者该笔份额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初始募集期认购的,以本集合计划成立日为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存续期内申购的,以确认当日为上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下同)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期间为基准。投资者赎回时,按照“先进先出”法,分别计算每一笔申购份额应收的管理人业绩报酬。
管理人将在销售公告中公告初始募集期内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适用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存续期内,管理人可以至少在每个常规开放期前1个工作日公告该常规开放期计划份额适用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如果不公告的,则该常规开放期计划份额适用最近一次公告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如无最近一次公告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的,则为初始募集期内参与份额适用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计提比例的调整频率必须与本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相匹配,调整周期不能短于两次开放期的间隔时间,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若投资者在该期间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S小于或等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若在该期间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S大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管理人将对超过部分收益的【W】%计提业绩报酬(【W】%不得超过60%),剩余部分归投资者所有。
业绩报酬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实际年化收益率S 计提比例
S≤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0
S>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W】%
本集合计划在分红日计提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金额上限为分红金额;即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报酬金额大于该次分红金额的,该次业绩报酬金额以分红金额为限,超出部分管理人予以免收。
业绩报酬的提取频率不超过6个月一次,因投资者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上述提取频率的限制。
业绩报酬的支付,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发送的业绩报酬划付指令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由于涉及注册登记数据,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由管理人完成,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进行划款。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是预期收益或者保证收益率,不构成管理人、销售机构、托管人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和担保,投资者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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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本计划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为分红日、投资者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2.7%/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出基准,超出部分的40%归持有人 |
退出费
退出费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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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赎回限制 |
投资者部分退出集合计划份额时,如其该笔申请退出后在该销售机构剩余的集合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低于【30万元】时,则管理人有权自动将该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全部份额一次性退出给投资者。
管理人在存续期到期日强制退出全部投资者的份额。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
预约退出申请的提出:集合计划投资者需在本集合计划开放期退出日(T日)前提交预约退出申请。本集合计划开放期退出日之前5个工作日设置2个预约退出日(即T-5日和T-4日),对于已经在预约退出日(即T-5日或T-4日)办理预约退出申请成功的集合计划份额,将自动办理退出业务,投资者无需在T日再次办理退出申请。投资者必须根据集合计划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集合计划销售机构提出预约退出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预约退出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必须有足够可用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预约退出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因销售机构系统原因无法实现预约退出的情况,则由投资者于开放期退出日(T日,即开放期第1个工作日)申请退出。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投资者退出申请确认后,管理人将指示托管人把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往注册登记机构,再由注册登记机构划往各推广机构,并通过推广机构划往申请退出投资者的指定资金账户,退出款项将在T+【2】日内从托管账户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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