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日期 |
每月开放,开放日为每月第二周的后3个交易日及第三周的后3个交易日。锁定90天,无退出费 |
| 认购费率 |
0.00% |
| 认购费率说明 |
认购/申购费:0%; |
| 封闭期 |
每笔参与资金锁定90天 |
| 赎回费率 |
0.00% |
| 赎回费率说明 |
退出费:0%; |
| 赎回限制 |
每次退出的最低份额为10000份,委托人可将其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单位退出。投资者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其退出后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乘以申请日当日净值应当不低于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最低参与金额30万元。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乘以申请日当日净值低于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时,需要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一次性全部退出。 |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委托人的退出申请确认后,退出款项将在T+3日内从托管账户划出。 |
| 起购金额 |
30万元 |
| 追加最低金额 |
1万元 |
| 管理费率
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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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
| 管理费说明 |
(1)固定部分本集合计划的固定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的资产净值计提,管理费的年费率为0.5%。计算方法如下:H=E×0.5%÷365H为每日应计提的集合计划管理费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集合计划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
| 托管费率
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会在净值中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在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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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 托管费说明 |
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 = E×0.01%÷365H 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集合计划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
| 业绩报酬计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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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 业绩报酬计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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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年化实际收益率低于管理人公布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时,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年化收益高于管理人公布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的部分,管理人收取60%的业绩报酬。每笔参与份额以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当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时,为公告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日;如该笔参与份额不存在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则推广期参与的为计划成立日,存续期参与的为份额参与申请日,下同)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化收益率,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和计划终止日,对集合计划中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全部份额计提业绩报酬;在委托人退出申请日,仅对退出份额中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全部份额计提业绩报酬。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R=((P_1-P_0))/(P_0^* )÷D×365×100%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申请日或计划终止日;P_1为业绩报酬计提日的集合计划的单位累计净值;P_0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计划单位累计净值;P_0^*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计划单位净值;D表示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R为年化收益率。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如下:年化收益率(R)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Y)的计提公式R≥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42% Y=N×P_0^*×(R-业绩报酬计提基准)×60%×D÷365注:若委托人持有计划份额期间,发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需分别计算调整前后不同时间区间内的年化收益率,并加总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Y=业绩报酬;N=业绩报酬计提日委托人每笔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份额;P_0^*=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计划单位净值。 |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委托人退出申请日和计划终止日,管理人对符合业绩报酬提取条件的份额计提业绩报酬 |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0%/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出基准,超出部分的40%归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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