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浙商金惠臻选周周盈货币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个自然周周一至周三开放。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35天(含)内,每个开放期间仅可申请参与(成立日所在开放期除外),不可申请退出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成立满35天后,每个开放期的第一、第二个工作日,委托人仅可申请参与,不可申请退出集合计划;开放期第三个工作日,委托人可申请参与及退出集合计划。若当周周一至周三仅有两个工作日,则当周仅开放两天,且第一个工作日仅可申请参与集合计划,不可申请退出集合计划;第二个工作日可申请参与及退出集合计划。若当周周一至周三仅有一个工作日,则当周仅开放一天,且该工作日可以同时申请参与及退出集合计划;若当周周一至周三均为非工作日,则当周不开放。 |
锁定期 |
无 |
起购金额 |
50万元 |
追加最低金额 |
1万元的整数倍 |
认购费率 |
0.00% |
管理费率
基金管理费,部分基金还有托管费,外包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等,详细费用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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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
托管费率
年托管费费率为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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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业绩报酬计提日 |
份额分红日(频率不超过每6个月一次)、份额退出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 |
业绩报酬计提形式 |
金额扣减 |
业绩报酬计提条件 |
单人单笔年化收益率 |
业绩报酬附加条件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2.6%/年,若实际年化收益超过基准,超出部分的40%归持有人。 |
退出费
退出费率:0%
退出金额的计算:本集合计划退出时以退出申请日计划单位净值作为计价基准,按扣除业绩报酬和退出费用以后的实际金额支付。退出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退出总额=T日计划单位净值×退出份额;
退出费用=退出总额×退出费率;
退出金额=退出总额-业绩报酬-退出费用。
T 日为退出申请日。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集合计划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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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赎回限制 |
当委托人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高于50万元人民币时,委托人可以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委托人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其退出后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资产净值应当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若委托人部分退出后的份额资产净值低于50万元人民币,则管理人强制退出其全部剩余份额。委托人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低于5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一次性全部退出。本集合计划退出份额不设级差,不设退出次数限制。
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参与金额和退出份额的数量限制,资产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委托人的退出申请确认后,管理人将指示托管人把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往注册登记机构,再由注册登记机构划往各销售机构,并通过销售机构划往申请退出委托人的指定账户,退出款项将在T+1日内从托管账户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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